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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學程
依據國立交通大學跨域學程實施辦法,本系為鼓勵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建立跨域學習深度,協助學生拓展第二專長,提供學生可以在畢業學分不增加(或僅少量增加)情況下,修畢跨域學程。
跨域學程係指由交通大學的學系、研究所、或學院提出模組課程,模組課程應包含該領域基礎核心知識,且總學分數以30學分為原則(最低可為28學分,最高不可超過32學分),學生修習跨域學程,其課程將包含所屬學系的跨域學程模組課程以及第二專長系所或學院的跨域學程模組課程,並可於畢業證書上加註第二專長模組課程為「跨域專長」。另外注意,若修習跨域學程後覺得不適合,還可以申請放棄,然後回原系所的修業規章,以原學系學位畢業。
※ 管院學生不得申請管科系跨域學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學系跨域學程實施要點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0.3.22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0.9.30
110學年度第3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110.12.02
11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核備通過110.12.16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2.3.22
管理科學系跨域學程 本系學生必修科目表
The Required Course List for the students at our department
study cross-disciplinary program in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0.3.22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0.9.30
110學年度第3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110.12.02
11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核備通過110.12.16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管理科學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112.3.22
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 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跨域學程實施辦法,為鼓勵大學部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建立跨域學習深度,協助學生拓展第二專長,提供學生可以在畢業學分不增加(或僅少量增加)情況下,修畢跨域學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跨域學程係由本系訂定模組課程,模組課程包含管理領域基礎核心知識,總學分數以30學分為原則。
三、本系學生修習跨域學程須經本系以及第二專長的系所或學院申請通過,修習跨域學程的畢業學分數以134學分為原則,課程包含:校共同必修、本系必修/選修課程(含本系跨域模組課程),以及第二專長模組課程(認定為跨域專長),於畢業證書上加註第二專長模組課程為「跨域專長」。
四、外系學生欲選擇本系做為跨域專長者,得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修習跨域學程,經本系審核通過者,其修習本系模組課程學分,是否得列計所屬學系選修課程學分數,由學生所屬學系認定。前述學生完成所屬學系畢業應修課程及學分數,並符合本系跨域學程規定課程,始可於畢業證書上加註管理科學領域模組課程為其「跨域專長」。
五、本系跨域學程申請對象排除管理學院院內學生。
六、本系跨域模組課程與外系學生所屬系所應修課程及學分重複者,由本系指定與專長相關選修課程補足。
七、修讀本系跨域學程學生在獲核准前已修習及格且非暑修之科目學分,若合於第二專長模組課程應修課程學分,得經本系審查同意後,予以追加採認。
八、修讀跨域學程學生之選課手續應於加退選期限內完成,且每學期所修本系模組課程科目、學分及成績均列記於歷年成績表內。
九、學生之第二專長模組課程學分及成績分別併入學期修讀學分總數及學期平均成績算。
十、修讀跨域學程學生,擬終止修讀跨域學程者,應至教務處申請撤銷其跨域學程資格,並回復至所屬學系修課規定。已修習及格之第二專長模組課程學分,經所屬學系核定,報教務處備查後得抵免其所屬學系選修課程學分。
十一、本學程召集人由系主任擔任,由學程召集人指定一名專任教師擔任跨域學程導師,專責輔導跨域學程的學生。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本要點經系、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二、跨域學程係由本系訂定模組課程,模組課程包含管理領域基礎核心知識,總學分數以30學分為原則。
三、本系學生修習跨域學程須經本系以及第二專長的系所或學院申請通過,修習跨域學程的畢業學分數以134學分為原則,課程包含:校共同必修、本系必修/選修課程(含本系跨域模組課程),以及第二專長模組課程(認定為跨域專長),於畢業證書上加註第二專長模組課程為「跨域專長」。
四、外系學生欲選擇本系做為跨域專長者,得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修習跨域學程,經本系審核通過者,其修習本系模組課程學分,是否得列計所屬學系選修課程學分數,由學生所屬學系認定。前述學生完成所屬學系畢業應修課程及學分數,並符合本系跨域學程規定課程,始可於畢業證書上加註管理科學領域模組課程為其「跨域專長」。
五、本系跨域學程申請對象排除管理學院院內學生。
六、本系跨域模組課程與外系學生所屬系所應修課程及學分重複者,由本系指定與專長相關選修課程補足。
七、修讀本系跨域學程學生在獲核准前已修習及格且非暑修之科目學分,若合於第二專長模組課程應修課程學分,得經本系審查同意後,予以追加採認。
八、修讀跨域學程學生之選課手續應於加退選期限內完成,且每學期所修本系模組課程科目、學分及成績均列記於歷年成績表內。
九、學生之第二專長模組課程學分及成績分別併入學期修讀學分總數及學期平均成績算。
十、修讀跨域學程學生,擬終止修讀跨域學程者,應至教務處申請撤銷其跨域學程資格,並回復至所屬學系修課規定。已修習及格之第二專長模組課程學分,經所屬學系核定,報教務處備查後得抵免其所屬學系選修課程學分。
十一、本學程召集人由系主任擔任,由學程召集人指定一名專任教師擔任跨域學程導師,專責輔導跨域學程的學生。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本要點經系、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管理科學系跨域學程 本系學生必修科目表
The Required Course List for the students at our department
study cross-disciplinary program in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類別 Category |
科目名稱 Course Name |
學分 Credit |
開課系所 Department |
備註 Remark |
本系必修(61 學分) Core curriculum at our department (61 credits) |
導師時間(一)(二) Mentor’s Hours(I)(II) |
0 | 管理科學系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不列入畢業學分 |
管理科學導論 Introduction to Management Science |
2 | 管理科學系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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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積分(一)(二) Calculus(I)(II) |
8 | 微積分教學小組 Calculus Teaching Gro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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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概論 Introduction to Computer Science |
3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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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 Programming |
3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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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代數 Linear Algebra |
3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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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一)(二) Service Learning (I)(II) |
0 | 管理科學系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基礎服務學習 不列入畢業學分 可選一門專業服務學習抵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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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研究(一)(二) Operations Research(I)(II) |
6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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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行為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
3 | 管理科學系 Depar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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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一)(二) Economics(I)(II) |
6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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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一)(二) Accounting(I)(II) |
6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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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一)(二) Statistics (I)(II) |
6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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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 |
3 | 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 Dept. of IM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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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Management |
3 | 管理學院 College of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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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學 Principles of Marketing |
3 | 管理科學系 Depar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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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資訊系統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3 | 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 Dept. of IM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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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
3 | 管理科學系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Sc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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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系跨域模組(28-32 學分) Cross-disciplinary modules at other department(28-32 credits) |
本校各系所或學院所提供之跨域模組學程,擇一修畢 The cross-disciplinary modules offer by departments or colleges at our university; choose one to complete. |
28-32 | ||
最低畢業學分 Minimum Graduate Credits |
134 | 本系最低畢業學分為 134學分,其中需修本系選修15 學分。 The minimum graduation credits of the department is 134 credits. Elective course of the department needs at least 15 credits. |
管理科學系跨域模組課程 外系學生必修科目表
類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 | 開課系所 | 備註 |
本系跨域模組 (30 學分) 修畢於畢業證書加註「跨域專長:管理科學」 |
會計學(一) | 3 | 管理學院 | 必修課程 |
統計學(一) | 3 | 管理學院 | ||
作業研究(一) | 3 | 管理學院 | ||
線性代數 | 3 | 管理學院 | ||
財務管理 | 3 | 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 |
選修課程 左列13門課程 任選6門課程修習 (限修左列開課系所所開課程) |
|
管理學 | 3 | 管理學院 | ||
行銷學 | 3 | 管理科學系 | ||
管理資訊系統 | 3 | 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 | ||
智慧生產與供應鏈管理 | 3 | 管理科學系 |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管理科學學系 | ||
策略管理 | 3 | 管理科學學系 | ||
組織行為 | 3 | 管理科學學系 | ||
未來工作學 | 3 | 管理科學學系 | ||
國際企業管理 | 3 | 管理科學碩 | ||
會計學(二) | 3 | 管理學院 | ||
統計學(二) | 3 | 管理學院 | ||
作業研究(二) | 3 | 管理學院 | ||
總學分 30 學分 |
陽明交大管科系大學部學生選課注意事項111.6.6
一、暑修
1.管科系大學部必修課程,除重修及停修外,不開放暑修,停修者若需暑修,須經原授課老師或系主任同意。若有特殊理由,需事先申請獲得同意才能承認學分(霹靂優學園課程除外),雙主修、輔系、跨域學程之學生亦同。
2.必修課程請以管科系111學年度必修科目所列為準,凡上述所列必修課欲暑修皆須經過申請程序,未經同意自行修課者將不承認學分。
3.欲暑修之同學請於開始修課前繳交以下申請表,可至管院網站或本系系網下載。
校內暑修需繳交:
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暑修申請表
2.管理學院大學部共同必修永久課號非MGCM課程申請表
3.加退選申請表
校外暑修需繳交:
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暑修申請表
2.管理學院大學部共同必修永久課號非MGCM課程申請表
3.校際選修申請表
二、加退選
加退選須至開課單位辦理,欲加退選會計學、經濟學、統計學、財務管理等管理學院開設課程,請至管理二館2樓管理學院辦理,請同學看清楚開課單位,避免白跑一趟。
三、校際選修
欲申請校際選修的同學除填寫「校際選修加選單」以外,尚須填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學院大學部共同必修、管理基礎課程修習外院課程申請單」,須於修課前完成申請,否則該學分不予認列畢業學分。
四、雙主修&輔系
凡本系學生欲至外系雙主修、輔系者,若有衝堂需以本系必修課程為優先。
除以下事項例外:需敘明會重大影響其修業年限的具體理由並備齊修業計畫書,交付系辦審查後同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