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至115/3/9(一)截止。(申請文件請送至本校新竹光復校區管理一館201室)
二、申請資格:
1. 修讀本系雙主修:前一學期或歷年之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數前25%以內。
2. 修讀本系輔系:前一學期或歷年之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數前50%以內。
三、檢附文件:
1. 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表(請至本校學籍成績系統填寫後印出紙本)。
2. 在學歷年成績單(需含排名)、前一學期成績請至學籍成績系統截圖印出。
3. 含修讀動機及讀書計畫等一頁以內之書面資料。
四、名額:每學期開放修讀雙主修人數為3人、輔系2人。
五、錄取公告:115/3/30(一)以前公告於本系網頁。